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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办流程

发布时间:2022-09-22

一、教职工长期出国(境)(180天及以上)

1、准备外方邀请信、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2、微人大系统填报。系统根据出访类型自动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

3、国际交流处出具任务批件;

4、到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领取任务批件及离校转单,教职工凭任务批件和离校转单到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于出国(境)前将离校转单交至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

5、回国后向学院提交总结报告。

二、教职工短期出国(境)(180天及以下)

1、个人或学校团组,准备外方邀请信;外单位团组,提供外单位团组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任务审批件和名单表;

2、联系学院,经学院、教工部审批;

3、待学院外事秘书通知后,于微人大系统填报,系统根据出访类型自动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

3、国际交流处出具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

4、回国后向单位提交总结报告。

三、提示

1、因公出国(境)手续应提前 2 个半月开始办理,所有申报信息需真实、完整、有效。

2、申请人在外事信息系统显示审批通过后至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领取批件。

3、若申请人需要办理外汇,可至出国(境)服务中心(地址:明德主楼 311b,电话: 82501691)办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人需使用普通护照自行办理签证,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人由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

(联系人:杨胜,电话: 82501691;倪丽畅,电话: 8250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