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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 王克:我国碳中和愿景、实施路径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4-02

一、我国2060年碳中和目标符合全球1.5度目标要求

随着《巴黎协定》跨入全面实施阶段,全球开启了气候治理大潮,帮助实现疫情后全球经济的绿色复苏。协定提出的1.5度目标和2度目标,为全球各国气候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据IPCC测算,若要实现1.5度目标,那么在2050年左右全球就要达到碳中和,若不超过2摄氏度,则2070年左右全球要碳中和。

我国提出的2060年碳中和目标实际上瞄准的正是1.5度温控目标,这是一个负责任但实现难度非常高的目标,对执行《巴黎协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的国际发展趋势下,我国主动顺应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潮流,做出强有力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将对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1.5℃之内的国际进程做出重大贡献,为国际社会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注入了强大动力,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二、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要路径

碳中和目标对我国节能减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综合考虑能源革命进程、疫情后绿色复苏、落实《巴黎协定》等多方面因素,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时间表,并对电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减排领域制定各自的时间表,确立跨部门协调减排策略,及时落实减排行动。

国家层面的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首先要求能源、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最大程度的减排,实现近零排放。推进终端部门电气化和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效率;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电力部门深度脱碳;无法实现电气化或者电气化经济效益不可行的情况下,利用氢能和生物质能等低碳燃料等。同时,少部分排放不能完全避免,一方面可以通过森林、海洋等碳汇进行自然吸收,另一方面需采用额外的固碳或负碳技术等。上述领域都存在大量的投融资需求,急需绿色金融体系提供支撑,也是金融发展的重大机遇。

三、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潜在风险

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能源行业和其他重点减排行业面临重大变革,必然将导致深远影响和连锁反应,对经济系统带来的冲击是亟待重视的问题。

电力部门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控制电力部门的煤炭消费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实现碳中和,电力部门需加速转型,碳排放快速实现达峰并尽快开启加速下降进程,在2050年前实现零排放甚至负排放。然而,全国现有煤电机组年龄小,不到12年,仅为全球煤电机组平均年龄的一半。疫情后的经济激励以及特高压线路等的建设规划使得去年以来煤电项目核准量有所上升,这也进一步增加了行业短期转型的难度。

煤电转型面临“碳中和”目标倒逼投资收益递减的压力。目前,我国煤电亏损面过半,随着可再生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煤电机组向调峰电源转变的需求更高,亏损可能将愈加严重。碳中和愿景下,煤电项目面临提前淘汰并带来搁浅资产等问题。由于电厂投资很大比例来自银行等融资渠道,由此引发系统性的信贷与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也不能忽视。煤电的转型影响在地区层面不太一致。煤电是我国很多资源型省份的重要经济部门,煤电投资的变化以及资产搁浅的风险,对于这些省份的投资和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加之煤电规模和结构的地区差异大,地区间转型难度不同,风险承压能力的地区差异明显。煤电转型关乎就业稳定和系统性金融稳定,需要慎重决策,设计好过渡机制,实现公平转型。

四、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助推碳中和目标实现

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一次全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将倒逼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改革,各领域都存在大量的低碳投融资需求,急需绿色金融体系提供支撑。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低碳投融资支持,帮助终端部门和能源体系快速转型,并刺激可再生能源、工业4.0等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这一过程所需的投资规模将是巨大的,金融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金融是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碳中和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满足碳中和所需的巨量投资需求。

但是,另一方面,大量金融业务本质上是在管理和控制风险。除了看到碳中和带来的巨量投融资需求以及金融在这个进程中面临的机遇,也要看到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措施都将对不同类型资产价值带来一定影响。我们需要识别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资产面临的气候风险敞口。我们也需要关注碳中和愿景下高碳基础设施带来的搁浅资产风险等。因此,气候相关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将成为未来金融业的重要任务之一,需识别受气候变化以及低碳转型政策影响的资产,评估其风险敞口差异,提供成本最低、风险最小、地区公平的转型扶持措施建议。

碳市场要充分发挥作用,需与金融体系有效衔接,包括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以及开发相关金融衍生品等。电力行业已率先启动全国碳市场,碳市场未来会通过确保配额总量的稀缺性、包含碳金融在内的市场机制设计以及严格的市场监管来使碳价保持在一定水平,从而实现市场主体对市场碳价格的长期稳定预期,并通过有效的价格传导机制实现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推动企业加强低碳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同时也需要加快碳市场的立法进程,进一步明确碳市场的法律基础,以及明晰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这有利于碳市场在后续引入配额有偿拍卖、开发碳金融产品、链接资本市场等,从而更好地完善碳市场建设,使得碳市场能够发挥其基本功能。


原文链接:【金融科技研究】前沿观察 | 王克:我国碳中和愿景、实施路径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