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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 王克: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转型升级助推器而非增长绊脚石

发布时间:2021-04-27

我国可能提前实现碳达峰

记者问:全球实现碳排放达峰的国家基本上是发达国家或后工业化国家,而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速仍高于发达国家,现阶段碳排放还处于上升趋势。您如何理解我国要在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再用30年时间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的转变这个时间段的设置?

  克:我国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与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密切相关。

从国际视角来看,当前国际社会正在积极讨论更新《巴黎协定》下2015年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以推动《巴黎协定》的实现。《巴黎协定》4.1条款提出:“要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并加快采取减排,力争在21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测算,1.5度温控目标下全球2050年左右要达到碳中和。我国提出的2060年碳中和,高度契合《巴黎协定》的要求,是全球实现1.5度温控目标的关键,这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目标。《巴黎协定》提请所有缔约方在2020年前提交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MCS),以推动全球尽早实现深度减排。我国也正在着手制定MCS战略。416日公布的《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中也提出“两国都计划在格拉斯哥联合国气候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之前,制定各自旨在实现碳中和/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长期战略。”这些都展示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体现了我国作为引领者推动完善全球气候治理的决心,也是我国对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贡献。

但是,我国提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也充分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考虑到了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以及达峰之后需要一定的时间实现向碳中和的转变。碳中和意味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经济系统性变革,意味着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能源体系和相关基础设施的重构,也是重大的利益重组的过程,在技术、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层面都意味着重大挑战。从碳排放达峰到碳中和,欧盟需要60年左右的时间,美国需要45年,而中国力争30年实现。因为基础设施有较长的寿命期,有锁定效应,因此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越短,转型压力也会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意味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一定位是非常准确的。

由于我国抗击疫情的阶段性胜利,在全球经济体中,我国的经济复苏情况也比较好。但是,在“绿色复苏”引领下,我国碳排放的整体趋势已经进入到了非常平稳的增长阶段。截至2020年底,中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超额提前完成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承诺的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2012月提出的更新NDC目标,并考虑到碳强度下降目标以及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我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可能性很大,甚至可能提前实现达峰。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测算认为,我国将于2028年达峰,CO2排放峰值为109亿吨。北京理工大学认为我国有望2025年达峰,峰值水平为108亿吨。我们人民大学研究小组的测算结果也是有望2025年达峰,峰值水平大致110亿吨。因此,我国提出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也是充分考虑到了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下一阶段发展目标、碳排放未来增长趋势和减排潜力后所做出的决策。

总体来看,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即是我国顺应并引领未来国际发展潮流提升我国未来国际地位和竞争力,也是助推我国进一步发展转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

 

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转型升级助推器而非增长绊脚石

记者问:您是研究环境的专家,您认为,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寻求平衡,最大的难度在哪?

  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迅速,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自身也面临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寻求平衡,最基本的还是要深刻理解新的发展观,追求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碳达峰、碳中和为经济转型提供了倒逼机制,为我国提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将改变各个行业的结构和面貌,拉动新的投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碳达峰碳中和意味着加速结构调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而不是增长的绊脚石。在这个过程中,高碳污染的产业和企业受到抑制甚至要优先去产能;而在产业链高端的企业和新兴战略产业将得到长足发展,吸纳大量就业。很多人担心碳达峰碳中和会影响中国经济增长,但是,从过去1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

我国已经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初步脱钩,基本走上一条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取得了一系列成就。2020年末,我国已经实现了全面脱贫目标,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达到2.8亿千瓦、2.5亿千瓦,合计为5.3亿千瓦,约占总发电装机的25.7%,连续八年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第一大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取得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胜利。一系列实践也证明,加强应对气候行动,加强碳减排行动,不但不会阻碍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培育带动新的产业和市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协同发展。未来我国需要做的就是坚持既定路线,更加坚决的贯彻和执行,通过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社会经济的系统性变革。

当然,这个过程中确实面临很大的挑战。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第一,社会整体对碳达峰碳中和还缺乏共识,有些人仍认为碳排放控制是国际事务、外交事务,并不认为是自身的优先事项,整体意识不足,从而一定程度上出现外热内冷、上热下冷现象。为此,315日中央财经委第9次会议就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因此,需要提高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认知水平,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等对碳减排的意识。

第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还是第一要务。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城市化进程还在继续推进,人口仍在向城市聚集,一些城市仍处于扩张期,这一阶段还存在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新建和翻新需求。在这种动态和扩张型的发展阶段,要有效控制碳排放确实存在较大困难,需要找到切实可行的转型路径。

第三,碳排放控制缺少立竿见影的末端治理措施,主要依靠的是源头的结构调整措施,包括经济结构调整、空间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和运输结构调整等。但结构调整的难度非常大,受到很多要素条件制约,很难短时间内实现重大调整。

第四,目前碳的减排目标还没有做到有效分解,基础数据不够清晰,目标约束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弹性,配套的统计、监测和核查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同时碳减排目标和各地区各行业当前的主流发展目标的有效衔接不够,配套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碳减排的指标设定、目标考核、规划编制、措施制定、监督执法等方面有待完善,目前产业部门对碳目标的接受度还不高,内在动力不足。

 

我国绿色发展已卓有成效 可供“一带一路”国家借鉴

记者问:您曾经提到,中国在GDI分值上大幅度提升表明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探索并逐步开辟了一条适合发展中国家特点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这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示范模型和经验。这块能否具体讲讲,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的可供借鉴的经验?

  克:这一结论源自中国人民大学团队开展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指数研究,该研究开发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指数(GDI),用于衡量“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资产存量、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结果三个维度的发展水平,帮助识别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关键领域和技术需求等。根据我们的测算结果,我国GDI指数过去十年有较大提升。该指数获得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绿色技术发展水平的提升,这与我国对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密不可分。因为我们总结出一个结论,即我国正在通过创新发展路径,探索和开辟了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其他发展中经济体学习中国经验、采取有针对性举措提供了借鉴。

我国的经验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战略上高度重视。我国不仅将可再生能源视为能源革命战略的重要支柱,高度重视其对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地位,还将可再生能源相关产业的发展视为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重要领域,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并在重大战略与规划中作为重要发展目标明确提出。

二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支撑政策体系。政府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即根据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及时调整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并调整了相关补贴政策,重点解决了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财政激励方面,政府还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资金规模,完善了资金征收和发放管理流程。

三是我国巨大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品市场与不断增强的制造业能力构成良性循环。这种良性循环推动我国在供需两端,即可再生能源装备产量和装机容量两个方面均成为世界第一,不断提升自主技术水平,在全球价值链中逐步走向高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我国已经拥有全球领先的制造能力和优质产能、相对充裕的资本能力以及庞大的国内市场潜力。未来,通过深化全球供应链布局和专业化分工,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将继续降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成本,扩大全球范围内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空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繁荣和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全球经济的再平衡。

总结一下,我国优势绿色技术具有技术门类全、综合集成能力强、性价比高、适合发展中国家需求等特点。我国开展绿色变化技术合作具有多方面优势,即基于超大市场规模的实践,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用得上,用得起,适合用”的技术;相关政策和市场环境建设经验具有较强参考价值;能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能力建设支持。中国在绿色基础设施的标准制定与建设,绿色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等领域,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具有巨大的合作潜力。

记者问:您认为,在政策层面,我们要实现碳中和的终极目标,还需要做哪些准备?

  克:第一,推动增长方式的低碳转型。通过改变产业发展方式,靠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产业增长,促进传统产业的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低碳经济,逐步实现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脱钩。

第二,推动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通过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以清洁、低碳为特征的能源供应体系,尤其是电力部门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变。合理控制能源需求总量,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能源增长和碳排放的脱钩。

第三,推动消费模式的低碳转型。通过转变市民生活和消费方式,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和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积极的政策引导,形成绿色、低碳、节约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消费方式,逐步实现消费增长和碳排放的脱钩。

第四,推动低碳技术创新。识别长期深度脱碳的关键技术,如可再生能源发电,生物能源与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氢能技术、负碳技术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等加大对低碳应用领域进行投资,刺激企业和相关机构的研发热情。

第五,发挥碳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碳市场机制形成后,可以通过价格传导,有利于促进环境要素市场形成,逐渐形成碳价格意识,为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碳价格预期,从而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投资和消费行为决策,推动节能减碳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当前,我国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市场,配额总量设定、交易制度、市场监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碳市场的覆盖范围以及交易品种有待进一步扩充。“十四五”期间需要加速碳市场的建设。

最后,需防范气候转型风险,解决好存量高碳基础设施的逐步有序退出,如石油化工、燃煤发电、钢铁、水泥等高碳行业等,保障能源和产品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转型过程中的监测、评估和调整工作。为高碳行业依赖程度较高地区提供可靠的转型方案,如内蒙、山西、新疆等地区,尽量降低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损失和就业问题,防范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完善碳市场并建立碳价格机制很重要

记者问:您如何评价绿色金融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的作用?

  克:碳中和目标要求社会经济的系统性变革,将倒逼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各领域都存在大量的低碳投融资需求,急需绿色金融体系提供支撑。实现碳中和目标伴随着着终端部门和能源体系的快速转型,伴随着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进展,伴随着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这一过程所需的投资规模将是巨大的,金融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绿色金融最关键的作用,是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碳中和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满足实现碳中和所需的巨量投资需求。

另一方面,绿色金融体系还需要积极面对转型风险。气候变化将对气候敏感行业的存量资产带来风险,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将对高碳行业的存量资产带来风险。未来金融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管理气候相关的风险。金融行业需要针对不同地区并区分资产类型,识别气候风险,按照气候相关风险水平,建立资产名录,列出最有可能受气候风险影响的资产名称,作为未来开展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提供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公平转型措施建议。

从实际的投融资运行机制来看,如果没有一个碳定价机制把减碳成果反映到投资方的资产平衡表或现金流量表里,投资者就缺乏低碳投资的内在动力。因此,完善碳市场并建立碳价格机制很重要。但是碳市场想要发挥上述作用,需要与金融体系有效衔接。

首先,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研究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范围。其次,需要明确碳市场金融属性,明确包括碳排放权在内的环境权益的法律属性及是否可抵质押,以及金融机构、碳资产管理公司等非控排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等。最后,需要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参照现行金融基础设施业务规则,把碳配额现货、衍生品及其他碳金融产品均纳入金融监管。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记者问:您提到过,要创新绿色投融资体制,加大绿色投资。在实操阶段,绿色金融要做到扶持真正的节能环保企业,但目前我国对企业这块的信息并不是强制披露,应该如何鉴别一家企业在节能环保行业的真正成色?

  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鉴别企业本色的关键,也是要求企业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重要方式。美国是最早采用信息披露手段加强环境治理的国家,美国环保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会计行业组织制定了环境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政策,要求特定经济主体及上市公司对于有毒化学物质和环境污染物排放进行披露,并环境信息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20212月,美国证券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SEC)发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声明,以保证分析气候风险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要求重点排放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定期发布年度环境报告,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中国人民银行易纲行长在“绿色金融和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上强调,气候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范围将继续扩大,披露主体将覆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披露方式要逐步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转变。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已经开启了环境信息披露的尝试。20213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和披露方式等。

接下来,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首先,披露主体层面,先覆盖环境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逐步扩大范围至上市企业、大中型企业等,最后过渡到投融资机构等领域;其次是披露什么信息和如何披露的问题,企业必须披露实质性的环境信息,包括主要的排放物,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固废等,并通过环境报告、企业财务年报、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第三,建立环境信息核算机制,保障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利用第三方机构等对环境信息进行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投资者对绿色产业和绿色企业的投资热情。

企业需从五方面突破

记者问:具体到企业层面,未来全球绿色低碳时代,什么样的企业能够赢得未来?为了这个未来,企业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

  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当前,越来越多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纳入社会责任中,树立绿色低碳理念,研发绿色低碳技术,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创造企业社会效益。未来全球绿色低碳大趋势下,对企业的战略定位、创新能力、适应能力、转型能力、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未来全球绿色低碳大趋势下,对企业责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需具备以下特质:

1)将绿色低碳纳入企业战略。把握“清洁、高效、低碳、循环”几个关键词,握先机开新局。全球碳中和大势下要求社会经济的系统性变革,产业转型、能源革命向纵深发展,不仅传统能源企业面临转型压力,各行各业都面临重新洗牌。关注、了解绿色低碳趋势,把握碳减排风口机遇,在洞悉产业变迁趋势基础上进行战略决策。

2)识变求变应变,实现快速转型。需关注重要时间节点,尽快在绿色低碳行业抓住关键知识产权以及核心技术,形成核心竞争力。通过“低碳经营”,“低碳创新“,满足碳减排要求,甚至通过碳减排创造更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市场地位,增强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源整合能力。

3)内部建立完善的碳管理体系。未来碳排放绩效将成为影响企业成本以及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完善的碳管理体系,将碳指标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各个评价环节,合理设定减排目标,制定减排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及其他资源环境权益市场。无论企业目前是否为碳交易市场的控排企业,都可以关注并在合适的时机参与碳交易、绿证交易、用能权交易等环境资源市场,优化配置碳资产,从而有效降低成本,拓展企业的市场机会。

4)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要提升绿色供应链管理意识,需要充分意识到开展绿色供应链的相关工作具有非常可观的综合效益,绿色供应链管理对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以及维护供应链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

5)加强ESG管理。ESG投资已经成为全球趋势,企业需建立有效的ESG管理体系,完善ESG数据,定期披露包括碳排放在内的ESG信息,并加强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为企业持续经营创造更和谐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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