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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 蓝虹:解读习主席新年贺词:河长制是大环保理念推行的有效实践

发布时间:2017-01-07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1日电(记者 李正穹) 2016年12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一七年新年贺词。在新年贺词中,当习主席回顾2016年取得成就的回顾时,在生态环保领域首先提到了“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这再次将“河长制”带入公众视野。

何为“河长制”?为何“河长制”如此重要?中国青年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蓝虹,深入解读习主席新年贺词中提及的“河长制”。

这是流经新余市城区的孔目江(12月15日摄)。自2016年1月以来,江西省新余市在建设生态城市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河长制”,初步构建了河长总治、源头重治、等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组织体系。截至11月底,全市共排查整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存在问题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关停企业5家。新华社记者 胡晨欢摄

蓝虹在采访中表示,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深改组第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指出“河长制”的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是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完成河流生态保护任务;协调解决河流保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蓝虹认为,河长制的实施,是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大环保理念推行的有效实践,“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际是把环保纳入了一国经济增长和宏观调控的范畴中,也就是说,环保不再只是局部问题和部门问题,绿色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实际反映了环境危机对经济增长和人类可持续生存的巨大影响,也反映了环境危机影响的全局性和决定性。”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环境和经济是不同的系统,经济增长理论的假设前提是资源环境的绝对丰裕,所以凯恩斯提出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也主要是从刺激和拉动需求入手,并没有考虑供给端资源环境的绝对供给阀值和绝对稀缺性的存在。”针对以往经济增长理论的缺陷,蓝虹提出,随着资源环境绝对稀缺性的展现,警示了人们环境经济社会的一体性。例如,大量污染水体、黑臭水体的存在,洁净水体的极度稀缺,必然导致对经济增长的严重制约,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安定。

在具体解释“大环保概念”时,蓝虹表示,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来自于环保对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严重影响,还来自于,在现在这种环境危机全局化背景下,环境的治理也必须执行大环保的理念,因为,环境治理不再仅仅是一个环保部门可以承受和担当的了,需要产业格局的调整、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社会治理手段的配合,需要超越环保部门的全局控制和把握。

“河长制正是大环保理念推行的具体实践。对于河流治理来说,不是仅仅管理企业的排污口和排污量就可以的,更为关键的是要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只有河流两岸的产业结构调整为有利于河流治理的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河流污染问题。不然,就会陷入不断治理不断污染的恶行循环困境中。”蓝虹表示,产业结构调整,不仅超越了环保部门的职责权限,也超越了水利部门的职责权限,已经不仅仅是环保部门不下河、水利部门不上岸的矛盾了,是需要沿河流两岸地方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是需要将河流治理纳入行政区整体的宏观发展规划中,这只有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长官才具有这种协调的权利和能力。

此外,蓝虹还指出,大环保意味着环保是政府各部门的综合任务,是全民的任务,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不仅在中国,在全球,环境危机对人类可持续生存的影响都已经引起了高度关注,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生态环境系统只给予人类一次机会,一旦越过阈值,就无法修复和补偿。在这种背景下,大环保理念呼唤一个国家一个行政区的最高长官对生态环境承担直接的责任。而河长制正是在这种大环保理念的呼唤下进行的有力实践。”

“顶层制度的完善和有利支持是生态环保建设取得成功的最关键要素,我们相信,2016年河长制制度的出台和落地,每条河流我们都将有河长了,而且这位河长是行政区最高领导。这样有力的制度改革必将会在2017年全面带来中国江河湖海水质的提升。这是2016年我国在生态环保领域制度层面取得的最大成就,也是《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具体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的具体体现。”蓝虹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