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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6

各班级: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总体安排,本学期学籍注册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25日。

1、电子注册:

学生须在注册时间内由本人持校园卡在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刷卡注册。

2、现场注册:

电子注册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收取全院学生学生证去完成统一的纸质版学生证注册。根据上级要求,请各班于2月26日-3月1日期间,通过组织召开班会等方式,现场确认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班主任签字的学生返校名单于工作时间交至环境学院160,学院依据班主任签字确认的文件核定现场注册结果。

3、代注册:如有以下三种情况,也请各班一并反馈名单,学院将统一代为注册。

(1)非全日制学生不便到校进行学籍注册;

(2)因学院统一安排学期初在外实习或学习;

(3)经学院或学校批准在境外交流学习而无法在学籍注册期限内履行注册手续。

4、暂缓注册:

除允许代注册的情况外,学生仍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学籍注册时间内到校进行学籍注册的,须在2月25日24:00前在微人大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籍暂缓注册申请”说明申请暂缓注册事由并明确返校时间,经班主任签批(申请人须事先询问班主任教工号并选择签批人)、学院领导审批后在学生处进行备案。

经学院审核同意暂缓注册的学生,须由本人持学生证、身份证件在自开学日起一个月内到学生处办理补注册手续。

如有学生开学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返校,不能办理学籍暂缓注册,应办理休学。

5、对未按期注册学生的处理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学生未进行学籍注册也未被批准暂缓注册,或者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但未按期到校的,按退学处理。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由本人完成注册,不得代他人进行学籍注册,也不得借由他人进行学籍注册;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不能进行学籍注册(已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在签署协议的学生除外)。

未在学籍注册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学生(含暂缓注册学生),学校将暂停其校园卡的所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