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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开展2017-2018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院内初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各团员: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校团委工作要求,开展我院“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2018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国家”等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有担当,讲奉献,在团学系统中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贡献突出,工作成绩优异,在组织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办法

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我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

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我院可至多推荐1名学生参评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由各资格单位推荐学生后,经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分排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请须知

院内初审采取本人自主申请、团支部推荐的方式,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北京市三好学生学院推荐资格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须由本人提交申请,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同时另附2000字以内的个人申请

北京市三好学生与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学生在院内自主申报时,不区分申请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院统一评审。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811191200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交至环境学院109,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huanjingzhuli@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三好/优干申报)。



附件:

1.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联 系 人:张煦昀

联系电话:62512561

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16